如何輪換用藥才能避免抗性問題?
1、殺蟲劑的作用方式
殺蟲劑要起到殺蟲作用,其首要條件是能通過某種特定的方式進入昆蟲體內并達到作用部位,這稱之為殺蟲劑的作用方式。常見的作用方式有胃毒、觸殺、熏蒸和特異作用(指引誘、拒食、驅避等)方式。
1)胃毒作用
胃毒作用是指殺蟲劑被昆蟲取食后,經腸道吸收進入體內,使其中毒死亡的方式。
要求:昆蟲無拒食現象,無嘔吐,排泄較慢,易被腸道吸收。胃毒劑必須經口,所以適口性是最為重要,有時直接左右其毒力和藥效。
2)觸殺作用
觸殺作用是指害蟲接觸殺蟲劑時,藥劑直接經昆蟲體壁(節間膜、觸角、足、翅)進入體內起作用方式。
要求:藥劑具有一定程度的脂溶性,同時也必須有一定的水溶性,這樣才能穿透昆蟲表皮,而起到活性作用。
3)熏蒸作用
熏蒸作用是指殺蟲劑以氣體狀態(在常溫下即能揮發成有毒的氣體,或是經過一定化學作用而產生有毒的氣體),通過昆蟲呼吸作用(如氣門)進入蟲體內而致害蟲死亡。
要求:藥劑有一定蒸氣壓,且易達到有效劑量(氣化后成分子狀);注意這與煙劑有區別,煙劑靠高溫而使藥劑升華,成為微小顆粒附著于蟲體后而靠觸殺作用殺蟲。
4)特異作用
特異作用是指藥劑通過其物理或化學作用或其它生物學特性影響害蟲的行為,產生引誘、拒食、驅避。
這類藥劑本身無毒,使用后有利于通過其它各種方式殺死害蟲,如含有性引誘劑的藥劑會吸引蒼蠅到粘板上。
2、殺蟲劑的作用機理
那么,當殺蟲劑進入到昆蟲體內后,又如何將害蟲殺死的呢?
這背后的原理,我們稱之為殺蟲劑的作用機理。具體來說就是,殺蟲劑會對昆蟲體內的特定靶標部位產生影響,造成生理破環,從而引發昆蟲死亡的方式。
從全部殺蟲劑的作用機理看,大致可分為兩大類,神經系統毒劑和非神經系統毒劑。目前大量使用的殺蟲劑為神經毒劑,例如,有機磷類、氨基甲酸酯類、擬除蟲菊酯類殺蟲劑等,非神經毒劑不占主要地位。
1)神經系統毒劑
昆蟲通過神經系統,協調蟲體的運動,調節體內各種器官的生理活動與復雜多變的外界環境保持一致。神經系統是由無數個神經元構成,神經元是一個細胞單位。
當昆蟲大腦發出一個指令信息時,信息就會由神經元一個接一個地傳達下去,以維持蟲子身體各項機能的日常運作。
神經系統毒劑就是通過不可逆地破環神經系統的正常運作,從而導致昆蟲死亡。
不同類型的神經系統毒劑作用于不同的神經靶標。
作用于突觸后膜(神經元感受器的膜)上的乙酰膽堿受體,如煙堿類(吡蟲啉)。
作用于突觸后膜上的GABA受體,如吡唑類(氟蟲氰)的殺蟲劑。
作用于抑制信息傳導分解的酶(對兩個神經元之間的傳遞信息起重要作用),包括抑制膽堿酯酶,如有機磷、氨基甲酸酯殺蟲劑,抑制單胺氧化酶,如殺蟲脲。
作用于神經纖維膜(包括膜的Na+、K+活化,抑制ATP分解酶),如除蟲菊、擬除蟲菊酯類。
當昆蟲中毒后,會因信息不間斷地傳遞,表現出過度興奮和痙攣,隨之發生麻痹而死亡;或是造成信息不能傳導,因神經系統的活性被破壞而死亡。
2)非神經系統毒劑
小拜選取了常見的幾種非神經系統毒劑為大家講解。
A.阻礙能量代謝毒劑
昆蟲必須從攝取的食物中獲取能量,它們會把這些能量儲存在被稱為三磷酸腺苷(ATP)的分子中,供其身體各項機能的運作。
阻礙能量代謝毒劑則使昆蟲在耗盡原儲備能量后,不能從食物中繼續產生能量,導致死亡。
常使用的磷化氫熏蒸劑、蟲螨腈、魚藤酮、氰氫酸、氟蟻腙等就是這類作用機理。
B.激素類毒劑
該類殺蟲劑可抑制如保幼激素、抗保幼激素、抗蛻皮激素等這些能夠直接影響昆蟲的變態、發育、繁殖的激素。
保幼激素類殺蟲劑主要是抑制害蟲的變態和胚胎發育,使得害蟲產生超齡幼蟲,或介于幼蟲和蛹之間的畸形蟲,因而無法正常生活而導致死亡。
抗保幼激素類殺蟲劑可抑制昆蟲分泌保幼激素,促使害蟲早熟,卵巢的發育不良,無法產卵。
抗蛻皮激素殺蟲劑(如苯基脲類、噻嗪酮)可以抑制幾丁質的合成(幾丁質是構成昆蟲表皮的重要成分),影響昆蟲正常蛻皮的進行,導致幼蟲不能蛻皮而死亡,老熟幼蟲不能蛻皮化蛹。
C.肌肉毒劑
該類殺蟲劑作用于昆蟲體內魚尼丁受體,誘導昆蟲產生魚尼丁,使鈣離子無限釋放進而導致嚴重缺乏后,導致昆蟲肌肉收縮麻痹而停止活動,癱瘓死亡。這是新型開發出的殺蟲劑,如酰胺類(氯蟲苯甲酰胺、溴氰蟲酰胺)。